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市绿化赔偿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税[202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6-29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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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市政园林局,市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关于做好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有关征收工作的通知》(闽财税〔2021〕8号)、《关于做好城市绿化赔偿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闽财税〔2021〕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的城市绿化赔偿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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