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2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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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省2020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再次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本通知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行政审批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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