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1]60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7-7
实施时间: 2021-7-7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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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相关市、县(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近年来,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进一步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得到行业好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法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不申领执业证书非法执业,或执业证书被吊销后非法执业,严重扰乱行业秩序。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管理,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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