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国检鉴〔1991〕275号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检发[2019]25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12-27
实施时间: 2019-12-2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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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颁发〈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检鉴〔1991〕275号)及《“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1988年9月2日原国家商检局发布)。以上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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