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税函[2020]7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3-17
实施时间: 2020-2-20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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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财关税〔2020〕4号),自2020年2月20日起,取消“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关税〔2020〕4号文件关于取消免税额度管理的规定,总署对《海关总署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6〕251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是:
  (一)删除第一条中的“和数量&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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