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规[2021]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6-25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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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参保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畅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渠道,保障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现就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问题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即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金及业务信息,参保人员直接在新就业地建立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受“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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