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教[2021]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21-4-9
实施时间: 2021-4-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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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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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