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订《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6-15
实施时间: 2021-7-15
失效时间: 2022-9-3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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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修订了《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5日

  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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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8-25
实施时间:202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