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2-9
实施时间: 2021-3-1
失效时间: 2024-6-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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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青岛市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有奖发票活动规则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的范围
  (一)有奖发票的范围为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的,消费者在青岛市范围内用于个人消费并经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具体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式)。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各类门票、通用定额发票、青岛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青岛通用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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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优化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4-6-6
实施时间:20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