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7-2
实施时间: 2021-7-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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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全面落实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方式,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操作指引通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适用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前海纳税人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务院2010年8月批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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