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税发[2020]22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0-12-24
实施时间: 2020-12-24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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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继续支持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文件印发)。为认真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现就政策执行中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经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名单(包括新享受政策、复核后或发生变更情形后继续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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