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20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统计函[2021]4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5-27
实施时间: 2021-5-27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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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总体部署,总署决定开展2020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获取的资料是国家编制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测算我国贸易增加值的关键性资料,这项调查的结果将客观反映我国货物贸易的实际收益状况,有利于在对外谈判中争取国家利益。从2012年起,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成为国家投入产出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广泛。
  二、统计调查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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