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企业类]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会[2021]3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7-11
实施时间: 2021-7-11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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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中央驻冀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冀战略,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专门人才的培养步伐,着力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管理型会计高端人才,依据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启动2021年度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够积极参与推进财政会计改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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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北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