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7-9
实施时间: 2021-7-19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1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降低市场参与成本,经研究决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7月19日起,减免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和创业板存托凭证的初始登记费统一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创业板股票的初始登记费继续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二、下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上海市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与公司债券相关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即:
  (一)证券登记费:期限1年(含)以下,按登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