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执行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管函[2021]5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6-11
实施时间: 2021-6-1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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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海关执行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的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和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企业(以下统称“免税进口单位”)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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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器件重大项目进口设备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操作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