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法发[2021]6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6-30
实施时间: 2021-6-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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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自贸司、卫生司、动植司、商检司、监管司、企管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总署制定了《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30日

  海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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