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署税函[2021]13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7-8
实施时间: 2021-7-8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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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充分发挥洋浦保税港区先行先试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我署研究制定了《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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