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7-5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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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下称“申请人”)依法提出滞报金减免申请时,海关一次告知其核批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申请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海关依据申请人承诺办理滞报金减免事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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