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21]9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1-7-1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3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7月1日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暂行办法

  为落实《人民法院委托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规范》(法办〔2019〕3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办〔2019〕96号)、《人民法院委托资产评估专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技术评审工作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