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税发[202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6-22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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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署要求,以及《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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