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2021]25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6-24
实施时间: 2021-6-24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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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我部决定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部分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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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doc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