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通告2021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6-1
实施时间: 2021-6-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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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提高纳税人享受政策便利度,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公告2019年第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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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部门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通告2024年第5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其他地方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4-7-31
实施时间:20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