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金融[2021]100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6-17
实施时间: 2021-6-17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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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主管部门,市管金融企业、其他市级金融企业,各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企业应按照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和编报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20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为基本填报依据,按规定做好报表录入、审核、汇总工作。同时应按照实际情况,做好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的衔接。
  (二)金融企业要认真按照编制说明做好填报工作,对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按规定撰写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或相关财务分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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