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21]1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1
实施时间: 2021-4-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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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精神,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保障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能力,现就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赣会协[2020]14号)有关规定,合并计算2021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0年应缴纳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收取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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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