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21]540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6-22
实施时间: 2021-6-22
法规类型: 发行上市 重大资产重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完善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切实发挥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功能作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经本所重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重组上市申请,适用新规则;已经本所重组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申请,适用原规则。
  新规则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pdf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1年修订)》的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