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13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1-6-22
实施时间: 2021-6-22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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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出口工作,支持国际抗疫合作,现将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或附条件批准上市注册申请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列入“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企业研发生产)”。清单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上市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健康委 药监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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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可供对外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品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