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6-7
实施时间: 2021-8-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21年6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