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6-17
实施时间: 2021-7-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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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与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股权转让实施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扣缴义务人(股权受让方)或纳税人(股权出让方)应当依法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附件1)。
  二、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由税务机关提供的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完税情况(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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