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上海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21]9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6-15
实施时间: 2021-6-1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9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沪人社专〔2020〕218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本市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为“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高会评委会”),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