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28
实施时间: 2021-6-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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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实行按年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第三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房产税(从租计征部分)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已申报缴纳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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