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28
实施时间: 2021-6-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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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决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合并申报
  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和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合并申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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