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医保发[2021]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1-5-27
实施时间: 2021-5-27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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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为支持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逐步扩大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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