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21]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5-26
实施时间: 2021-5-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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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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