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28
实施时间: 2021-6-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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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申报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省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十个税种的合并纳税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合并纳税申报的范围。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进行合并申报,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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