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
发文文号: -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5-28
实施时间: 2021-6-1
法规类型: 股市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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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对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申请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中介机构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做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以下简称“离职人员”)入股的核查工作。
  一、中介机构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等规则对股东信息进行核查时,应当关注是否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况,并出具专项说明。
  中介机构应全面核查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发行人及离职人员应当配合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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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