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21]4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5-26
实施时间: 2021-5-26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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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启用了鉴证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以下简称“防伪报备系统”)。经过7年多的运行,基本杜绝了其他非会计师事务所大量仿冒、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验资等法定业务报告的情况,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保证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实施《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试行)》(苏会协〔2013〕163号)(以下简称《防伪报备管理办法》),针对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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