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20-2022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21-5-19
实施时间: 2021-5-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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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2020—2022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阳光健康公益基金会
  2.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大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黑龙江省飞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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