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致全市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20
实施时间: 2020-6-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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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青岛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申报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申报的范围。自2021年6月1日起,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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