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规发[2004]3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4-7-21
实施时间: 2004-7-2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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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更好地做好出口退税工作,促进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确保新机制健康平稳运行
  (一)各级商务、税务部门要继续通力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精神,密切跟踪机制改革咯项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中存在或发现的新问题、新动向,要积极研究并加以解决;对存在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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