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海关关于全面实施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运抵验放”通关模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海关
发文时间: 2019-5-8
实施时间: 2019-5-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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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宁波口岸出口货物通关时效,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经研究,宁波海关决定自2019年5月8日起全面实施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运抵验放”(以下简称提前申报)通关模式,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在宁波口岸的出口货物,其发货人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运抵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能够实现运抵报告电子数据联网传输的,均可实施出口货物提前申报通关模式。
  二、实施内容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统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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