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21]8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5-19
实施时间: 2021-5-19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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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含深圳),各会计师事务所(含深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巩固减轻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负担的成果,助力我省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工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 号),现就做好 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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