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4-30
实施时间: 2021-4-30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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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有关授权规定,按照“税制平移、适当调整”原则,综合考虑我省实际情况,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下简称《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在2021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期间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到:157434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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