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发文文号: 法释[2020]13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21-5-18
实施时间: 2021-5-19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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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于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5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11月26日公告:本司法解释第一条、第四条自2020年11月27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三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有关程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日期。
  现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完成有关程序,本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自2021年5月1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8日

  法释〔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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