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激励各地区发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21]7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3-23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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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调动各地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调整现行的市与区、县(市)财政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激励各地区努力发展。通过实行“定率环比上解财力”和“税收增量奖励”激励发展财政体制政策,市本级财力适当向下倾斜。发挥财政体制引导作用,鼓励各地区努力抓项目、发展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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