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 《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资监督[2021]1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2-7
实施时间: 2021-2-7
法规类型: 辽宁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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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各市国资委、机关各处室:
  《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已经省国资委第6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市国资委请参照执行。
  省国资委
  2021年2月7日
  (主动公开)
  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对省属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的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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