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致全省财产和行为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5-17
实施时间: 2021-6-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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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按照《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为方便您准确、快速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定义。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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