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一期]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4-13
实施时间: 2021-4-13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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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应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消费税
  1.我公司是一家餐馆,疫情期间我公司享受了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这项政策2020年底到期后,今年1-2月我公司正常缴纳了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最近关注到这项政策延期到今年3月底,请问我们还能补充享受免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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