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21]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4-13
实施时间: 2021-4-13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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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及我省减税降费精神,巩固会员减负成果,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要求,我会研究制定了2021年会费收缴政策,并经省注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的收缴标准
  我省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执行《中注协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合并计算的2021年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与2020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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