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21]6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5-11
实施时间: 2021-5-1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会费收取标准》,现将2021年会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会费收缴政策
  1.中注协本级会费收缴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中注协2021年减半收取本级会费。中注协收缴比例原为应缴会费总额的50%,减半后实缴比例为应缴会费总额的25%。
  2.北京注协本级会费收缴政策
  按照《北京注册会计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会费收取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