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4-23
实施时间: 202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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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精神,根据《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以软件产品开发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该企业的设立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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